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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下午,舟山市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在舟山市检察院召开。宁波海事法院及舟山7家涉海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签署《关于建立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海上运输与作业安全治理的纪要》等文件,推动形成海上安全执法司法合力,推进完善多元化海域治理格局的构建。
舟山市委副书记、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高浩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舟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糜方强主持,舟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先江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舟山作为海洋经济大市,做好海上安全执法司法,维护海上安全稳定,十分重要。在当前舟山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系列国家战略叠加优势作用下,联席会议的召开,为打造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恰逢其时、意义深远。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司法的新起点,围绕“打击舟山海域内违法犯罪活动”,同心合力,同频共振,协同推进多元化海上治理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找准大跑道,以数字化改革的思路谋划海上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机制,构建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行刑衔接、法律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海上安全一体化体系,实现全域全海平安。要做强大平台,积极打造“五督联合”执法司法监督管理新模式,加快构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着眼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海上枫桥经验”,助推海洋领域良法善治。要构建大格局,着眼共享、共建、共治,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破解体制机制弊端,积极构建海上安全多元化治理新格局,为海洋生态文明发展贡献执法司法力量。要汇聚大智慧,打造一流的“海洋执法司法智库”,为落实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国家级新区等涉海战略、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智力支持,形成“智汇”舟山的新局面。
会上,宁波海事法院、舟山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海关缉私局、舟山海事局、舟山海警局与会代表作交流发言。
宁波海事法院邬先江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打造舟山市海上安全执法司法“共同体”对创造良好有序的海洋法治环境、推动海域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宁波海事法院将强化使命担当,高站位树立责任意识,积极融入地方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延伸海事司法职能,通过海事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将发挥改革优势,高质量提升治理水平,放大海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先发优势,坚持“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努力书写好强化海洋航运安全治理“答卷”;将密切联系协作,高标准凝聚工作合力,用好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衔接机制,继续高标准牵手检察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机关,深化海上安全共享共建共治水平。
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全面加强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在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畅通联系渠道,明确司法政策适用标准,形成海上安全执法司法合力,打好齐抓共管“组合拳”, 聚力守护“碧海蓝湾”,为有效解决执法司法力量不足与打击海上违法犯罪的“供需”矛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