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港航管理局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

航运动态  2018-08-16 14:38:03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阅读:255
 

8月14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设立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舟山市港航局举行。中国海仲委秘书局秘书长顾超,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全昌,局党委委员曹军出席仪式。

 

协议就双方今后5年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海事法务工作的合作事项,明确了责任主体及具体措施。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9年1月,附设于中国贸促会,是国内最权威、唯一专业从事海事仲裁的机构,业务涉及国内外海事、海商、物流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的解决。根据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的需要,海事仲裁作为基础性配套服务,为搭建自贸试验区法律保障体系奠定了扎实基础,有利于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保税燃油加注、绿色石化、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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