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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浦东重磅推出了“航运人才11条”,其中,船长和轮机长落户是重要举措之一。为掌握新区航运企业船长和轮机长的落户需求,加快引进技能型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现启动第一批船长和轮机长落户需求排摸和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申报要求
1、航运企业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临港新片区企业按临港相关人才发展意见执行)。
2、船长和轮机长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在从事远洋运输相关业务的航运企业工作2年以上的自有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保基数达到市平工资1.5倍以上且累计缴满6个月;不限在船或在岸。
3、企业按需申报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名单按优先级顺序填报。
2、 申报方式
由企业进行申报,填写附件《浦东新区航运企业船长和轮机长落户需求表》,并发送至邮箱:zhouq02@pudong.gov.cn。
3、截止日期
第一批需求报送截止至6月5日。
*备注:实际落户名额分配及后续流程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人:
周老师 50151993
马老师 6854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