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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25日从广州海事局获悉,近日,该局成功协助一艘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新XX”轮,撤销其在土耳其杰伊汉港的不当滞留。
据悉,“新XX”轮在土耳其杰伊汉港口接受PSC(港口国监督)检查时,因船舶抛绳器引燃器材过期及发电机底部油布存在火灾风险等两项缺陷被滞留。船舶滞留将延误船期,造成航运公司巨额经济损失。
广州海事局迅速展开对该轮滞留跟踪处置工作,结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海事组织港口国监督工作程序,根据船舶提交的检查过程陈述及实船设备状况的音视频资料,短短3小时内,完成了信息收集、滞留分析、集中讨论等工作,判断土耳其港口国监督检查机构对于两个滞留项目的认定,不符合对缺陷严重程度的认定标准,建议土耳其港口当局重新审核滞留决定。
同时,广州海事局将情况上报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立即以船旗国官方名义发函至土耳其港口当局,请求对滞留决定进行复核,建议撤销滞留决定。当天下午,土耳其港口国监督检查机构接受建议并撤销了对“新XX”轮的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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