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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仪征一艘新造船舶下水首航前,船主因加油船加油“短少”10吨燃油,与加油船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船主报了警。仪征市长江水上法律援助工作站连夜启动法律援助,在仪征市司法局、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派出所的帮助下,帮双方化解矛盾,确保了新造船舶按期首航。
记者了解到,9月2日,长江仪征段一船厂新造船舶计划9月3日首航,船主联系了一艘长江供油船为自家新船的两个油料舱分别加注燃油50吨、30吨。结账前,船主复核油料舱的舱容表,计算出两个油料舱装油量分别为45吨、25吨,明显“短少”10吨燃油,价值五万多元。因为加油船不承认加油量“短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船主当晚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在接到船主报警后,设在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派出所的仪征市长江水上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启动长江水上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协调仪征市司法局派员到现场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合同法》《海商法》,司法局工作人员与民警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提醒当事双方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为有效化解矛盾,司法局工作人员与民警组织纠纷双方负责人共同寻找油料“短少”的可能原因。
经分析,当事船双方认为,因加油导致新船船体发生倾斜,新船的油舱壁对所加燃油的粘附力比较强,导致舱容表数据和实际加油量之间出现计量误差。在司法局工作人员与民警的见证下,双方船员共同对所加油量再次测量,印证了双方分析结论的可靠性,船主接受了加油船的油料计量结论,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第二天清晨,新船如期启航。
据了解,由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市司法局、仪征市公安局牵头成立的仪征市长江水上法律援助工作站,自今年8月11日挂牌成立以来,通过现场提供法律援助、现场帮助调解的工作形式,已成功化解各类水上矛盾纠纷4起,为护航水运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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