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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联合发布《关于沪苏水域交通组织一体化若干措施的通告》(简称《通告》),相关措施将于9月底正式实行,届时上海江苏之间的船舶通行效率将得到提升,船公司和货主的运输成本有望下降。
《通告》中提出,要实施大型散货船“一程式进出港”,通过提前了解船舶航行信息,合理规划岸线泊位使用,减少船舶因靠港排队不得不去锚地等待的情况,实现进出长江江苏段大型散货船“直进直靠、直离直出”,以此提高船舶通航和码头周转效率。
在前期试行的基础上,沪苏两地海事部门还将继续实施VTS覆盖水域“一次性船位报告”,并强化试航船舶信息互通。船员每到一片水域后,无需重新报告船位信息,减少了船员的工作量,也减少了无线电高频资源的占用。同时,加强试航船舶信息流转,也能减轻行政相对人报告负担,提高试航船舶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两地海事部门还将加强水上交通一体化管控联动,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预警预控和交通流一体化管控联动机制。在恶劣气象来临前,做好气象信息及时互通和管控信息实时共享;在恶劣气象发生时,协同做好船舶禁限航管控,强化锚地资源共享共用,避免船舶无序锚泊和大量积压的现象;在恶劣气象影响过后,实施联动疏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畅通。
上海和江苏水域江海交汇,船流密集,航运繁忙程度、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度、安全风险和监管难度均居全国前列。据海事部门数据显示,上海吴淞口水域日均船舶流量3300艘次,长江上海段进江苏段的船舶比例占约60%。
上海海事局副局长曹杰介绍,近年来,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入,长三角海事部门持续深化合作,建立了长三角区域水上应急合作机制和江浙沪鲁四地跨区域渔船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沪苏水上交通组织一体化管理、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长三角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信用信息互通互认等多项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举措。去年5月,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共同签订了《沪苏海事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合作协议》,推动两地海事合作进入新阶段。
据悉,目前沪苏海事正携手打造长三角平安、绿色、高效、智慧水域,加快推进“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和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探索建立长三角水域水上交通协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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