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于5种船型!造船第一省放大招

航运动态  2023-09-19 11:13:19  来源:中国船舶报  阅读:52

  9月18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正式发布《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江苏省新能源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具备新能源船舶和关键核心装备的研发设计能力,形成核心装备供给能力;建成不少于5种引领市场、适合市场的新能源典型船型,打造一批新能源船舶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建设新能源船舶航线;推出一批引领船舶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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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分时段、按批次,多船型提出了发展新能源船舶的阶段示范性目标。其中,2023年当前阶段,积极推动发展电动船舶,完成700TEU纯电动集装箱船、5400HP纯电动港作拖船示范项目,推广连云港港4000HP纯电动拖船的示范应用;完成180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Ⅱ型化学品船、16000TEU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的设计方案;重点推进相关示范项目配套的充换电场站设施建设。2024年,稳妥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燃料+电池”混合动力船,京杭运河苏北段120TEU纯电动集装箱船投入试点运营,推广太仓港120TEU纯电动集装箱船示范应用;开展180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Ⅱ型化学品船、16000TEU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40000立方液化石油气(LPG)/液氨新能源双燃料船的实船建造;完成连云港纯电动船产业示范区建设,形成批量建造新能源船舶的能力。开展南京港纯电动拖船的示范应用。2025年,探索试点燃料电池和甲醇动力船舶,实现内河纯电动运输船舶发展规模、应用实效全国领先,完成180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Ⅱ型化学品船、16000TEU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36000立方液化乙烯(LEG)新能源双燃料船的交付和应用,实现国内首台甲醇双燃料大型主机实船应用,推动建立一批新能源船舶绿色智能创新示范区。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从加快产业创新研发、加快试点示范、加快系统集成、加快标准规范研究、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运营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六方面提出了发展新能源船舶的重点任务。其中,在产业创新研发方面,将加快推动甲醇动力新能源船舶的船型技术开发及应用,加大LNG动力船舶的船型研发和优化;积极探索氨燃料、氢燃料、生物燃料等动力新能源船舶的船型技术研发;大力推动电动船发展。

  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在镇江地区积极推进新能源动力系统示范区建设;在无锡、常州地区打造新能源电池及电控系统发展示范区,加快培育新能源专精特新“小巨人”;大力实施新能源船舶骨干企业“智改数转”引领工程,加大培育新能源产业“智改数转”优秀服务商和典型案例推广应用力度,建成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

  《方案》明确,积极推进实施一批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在京杭运河开展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航线试点,积极推进京杭运河苏北段120TEU纯电动集装箱船投入试点运营,推广太仓港120TEU纯电动集装箱船示范应用;在长江干线、江海直达新能源航线试点建造并应用至少2艘电动公务船艇,加快推动700TEU江海直达纯电动集装箱船试点示范;积极推动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建造试点示范,开展180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Ⅱ型化学品船、16000TEU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试点示范;稳妥推进LNG动力船推广应用,鼓励重点航运企业建造LNG燃料动力船舶,鼓励企业采取微引燃气体发动机、可移式LNG燃料罐技术;实施40000立方LPG/液氨新能源双燃料船、36000立方LEG新能源双燃料船试点示范。

  在系统集成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新能源动力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航行和控制系统的总体设计和关键技术开发,增强关键核心装备供给能力。其中,在新能源动力系统领域,将推进新能源动力系统总成关键技术开发,提供新能源船舶绿色智能动力系统综合方案,优化适配的能源选型、从能源端到负载端的综合电力技术解决方案,保障电网的稳定性及电气保护的冗余性。在能源管理系统领域,将积极推动开发效率高、能耗低、结构优化的船舶能源管理系统,提供适配的能量分配及管理方案,实现高动态响应、高精度控制;加快供配电系统直流组网技术、电能变换技术、能量管理系统等特色新能源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在智能航行和控制系统领域,将加强新能源船舶智能系统总体设计,推动新能源船舶使用智能控制系统;推动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管理、智能集成平台等实船应用,加快船舶航行、靠离泊、机舱监控、能效管理、排放监控、船岸数据传输、快速充换电等智能系统设备研发;推动智能航行船舶技术研发应用,加强新型数字化智能船用设备研发,开展基于5G网络的“岸基驾控、船端值守”船舶航行新模式研究,重点突破船岸协同下的远程驾驶技术和避碰技术,提升船岸通信能力和安全水平。

  《方案》还对发展新能源船舶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配套设施检验规范体系,配套加注、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进一步完善柴电混合、纯电池动力、箱式电源、甲醇燃料、氢燃料电池以及LNG燃料船舶设计、审图、建造、检验等规范体系研究,加快无人自主船舶检验技术标准研究,促进现有规范体系升级,逐步形成检验技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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