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政策支持水运发展,新建或新购货船最高奖励100万元/艘

航运动态  2023-10-07 08:47:09  来源:四川在线  阅读:54

新建或购买标准(推荐)船型船舶最高奖励100万元/艘,港口集装箱新增吞吐量奖励500元/标箱……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扶持内河水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拿出“真金白银”来鼓励、支持水运发展。

“这是近年来四川首个支持水路运输发展的专项政策。”参与《方案》编制的四川省航务海事管理事务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扶持政策从船舶运力增长到运输结构调整多方面进行奖补,既有运力奖励,又有中长途货运量、周转量增量奖励,既有港口集装箱增量、铁水联运增量奖励,又有集装箱班轮航线奖励,覆盖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也体现了四川“水运振兴”的决心。

水路运输具有运量大、成本低、排放小的明显优势,但四川水运发展相比周边省市缺乏政策支持,水路运输发展水平不高,2022年,全省水运货运量约6049万吨、货物周转量275.6亿吨公里,分别占综合交通运输的3.39%、9%。而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相关目标,要大力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转移,到2025年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促进四川水路运输结构调整、重振水运大省地位,《方案》应运而生。

《方案》明确了奖励内容及标准,将从支持船舶运力发展、支持运输结构调整两个大类进行奖励,包括新建或购买标准(推荐)船型船舶、“公(铁)转水”运输、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集装箱班轮航线五个小类。

其中,船舶运力奖励标准是从事长江干线(含金沙江)、嘉陵江和岷江运输的标准船舶分别给予新建奖励100万元/艘、75万元/艘,购买奖励50万元/艘、40万元/艘;“公(铁)转水”奖励标准是中长途大宗货物水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较基准年以来的最高完成量的增长量分别按照10元/吨、100元/万吨公里进行奖励;港口集装箱奖励标准是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较基准年以来的最高完成量的增长量按照500元/标箱进行奖励;铁水联运奖励标准是港口铁水联运集装箱吞吐量较基准年以来的最高完成量的增长量按照500元/标箱进行奖励;集装箱班轮航线奖励标准是泸州港、宜宾港新开或增开集装箱班轮航班按照8万元/往返航次进行奖励,广元港、南充港、广安港开行至长江干线港口的集装箱航班分别按照8万元/往返航次、5万元/往返航次、4万元/往返航次进行奖励。

“我们已经收到文件了,这几天正在研究!”9月28日,川南港务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代鹏兴奋地告诉四川在线记者,对于这一扶持政策是盼望已久。

在他看来,扶持政策“补短板、强链条”,每一条举措都极有针对性,具体又实在,有利于省内航运企业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省外优质航运企业入籍四川,壮大我省营运船舶运力规模,有力推动四川水路运输运力、航线、吞吐量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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