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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随着江苏泰州的干货船“中航货XXX8”轮在太仓申昆货运码头顺利完成集中检验,标志为期两年的小型船舶检验制度优化试点工作全面完成。该项工作作为交通运输部“2023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旨在通过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小型船舶特点的船舶检验制度,进一步减轻我国小型船舶的经营负担。
据统计,全国共有国内航行500总吨以下商船约12.9万艘,船长小于12米的渔船约12.4万艘,分别占商船总数的65.8%和渔船总数的69.5%。小型船舶沿用大型船舶检验制度,检验程序复杂、时间较长,检验成本较高,群众普遍反映强烈。
为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反映的小型船舶检验领域的“痛点”问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自2021年9月起,分两个阶段启动小型船舶检验制度优化试点工作,共覆盖22个省份,采取10方面制度创新举措。
如:允许在建造质量控制好、信誉度较高的建造厂实施建造小型船舶批量检验,简化建造检验流程,提升建造检验效率;对船龄较轻、技术状况较好的小型船舶,实施免于定期检验和船底外部检查,减少检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采用远程检验等替代传统检验方式,提高船舶营运效率;放宽检验窗口期,使得船舶能在较为集中的地区集中检验。
两年来,试点工作惠及船舶2万5千余艘,节约企业成本超4500万元。试点结束后,海事部门将在总结评估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将试点优化措施固化形成相应的小型船舶优化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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