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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00190,以下简称“锦州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1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锦州港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目前,证监会并未公布其违规的具体事由。
值得关注的是,锦州港半年报中,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持股数约为2.8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3%;而锦州港的三季度报中,西藏海涵持股数约为2.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也就是说,西藏海涵在三季度内减持了约0.03亿股,但报告期内,锦州港并未发布关于西藏海涵减持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东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二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三是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四是同时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方式减持。由于大股东减持容易引发二级市场波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要求其进行详细、合规的信息披露。
一般来说,监管部门发现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虚假记载时,才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而按照证监会的退市新规,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后一旦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披违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最严重的后果将导致公司被强制退市。
事实上,自2022年以来,锦州港就曾多次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证监会的关注。
2022年6月,由于对2020年度、2021年度一季报、2021年度半年报及2021年度三季报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营收与营业成本凭空消失了24.37亿,锦州港收到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2年7月,持有锦州港6.57%股份的股东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锦州港股份,完成减持锦州港A股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交易均价为3.205元/股,减持金额为160.25万元,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此,西藏天圣解释称,本次违规减持属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并非其主观故意行为。
2022年12月,锦州港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减持,并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买卖,也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而是继续主动减持锦州港股份,逾期约4个月才履行相关权益变动披露义务,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目前,锦州港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上,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08%,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持股比例为14.27%,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9.40%。
从锦州港三季度报来看,今年1-9月,锦州港实现营收22.06亿,同比增长14.26%;而净利润只有4537.13万元,同比下降41.42%,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锦州港曾给出解释:公司目前货源结构对腹地产业依赖程度大,腹地经济结构处于调整和发展阶段,对优势货种业务量造成直接影响,导致公司抗风险能力不足。受限于政策监管、融资环境、港口能级结构性失衡等诸多因素制约,部分产业项目及配套工程尚处于窗口期,不能为主营业务提供支持,港口设备设施建设和改造需求增多,燃料、人工及管理费用同比有所增加,公司利润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
港口圈(ID:gangkouquan)认为,此次立案后的处罚结果我们尚未可知,但可以明确的是,公开、完整、及时、透明的信息披露是上市企业安身立命的重要因素,为了避免广大投资者“寒心”,港口上市企业仍需加强合规经营意识,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