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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2日1110时,“豫信货××”轮载运1000吨管桩航行至长江江苏段某下游水域,被海事执法人员检查。经现场测量,发现左舷为450mm,右舷为510mm,而其船检证书登记的内河A级航区核定干舷为630mm,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超载。
该船原本计划从W码头(B级航区)离泊,通过某船闸进入内河。离港时根据B级航区干舷标准装载货物,当时并未超载。但中途改变航行路线,选择顺江而下经A级航区进入苏州内河,从而发生超载行为。
不同航区对载重线要求不一样,各船舶应关注船舶载重线证书中干舷核定数,避免发生超载行为。内河航区具体航段如下:
长江A级航区:
是指江阴长江大桥以下至吴淞口,包括横沙岛以内水域。
长江B级航区:
是指涪陵李渡长江大桥至江阴长江大桥。
长江C级航区:
是指涪陵李渡长江大桥以上。
海事提醒:
船舶超载会直接导致船舶储备浮力减少,稳性下降,抗风能力和操纵性大大降低,易导致船舶翻覆、搁浅、碰撞、发生机械故障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损失。
船舶应合理制定货物装载计划、航行计划,在装载货物过程中,要将所经航区考虑在内,整个航次都必须符合载重线要求,严格按照船舶载重线证书标明的航区、干舷航行和装载,避免陷入船开着开着便涉嫌超载却浑然不知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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