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1月14日至16日,大连海事大学《船员法》立法前期研究项目课题组(简称“课题组”)在武汉调研。
调研期间,课题组与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武汉理工大学等共同探讨了《船员法》的立法理念和思路等问题。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研讨等形式与船员、船东、海事机构、海事法院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调查研究。
当前,我国内河航运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内河船员数量十分庞大,其中长江水系的内河船员占比超过70%,但船员队伍结构性失衡、整体素质下降、年龄老化,船员职业归属感不强的问题凸显。现行的船员培养模式、方式不够科学,依法建立船员的劳动关系存在诸多难点和堵点……面对《船员法》立法可能面临的诸多困难,课题组系统梳理和比较分析了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着重找出法律适应性、可操作性、协调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据课题组介绍,我国《船员法》调整和规范的对象,将包括海船船员和内河船员,未来法律制度的设计研究中,内河船员的管理、职业规范和权益保障是重点。
我国是船员大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的船员队伍。交通运输部长期重视船员管理和船员权益的法治保障,将《船员法》纳入交通运输法律体系,作为支撑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立法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十四五”立法规划,2023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开展《船员法》立法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由大连海事大学承担《船员法》立法前期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