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工作的通知

航运动态  2024-03-08 08:40:45  来源:中国海事  阅读:68

  各相关航运公司,各直属海事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海船舶〔2023〕151号,以下简称《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除滚装客船之外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及省际航行船舶、所有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船长,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自愿参加评选。请有意参评的航运公司或个人按照《规定》要求,逐项核实填报信息,积极参加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活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以及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地方单位或部门(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按要求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评选工作。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安全诚信船舶申报材料。

  参加评选“安全诚信船舶”的,由所属航运公司以每艘参评船舶为单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并填报《XX公司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舶申报汇总表》(附件1):

  1.安全诚信船舶申报表;

  2.航运公司所属船舶清单及基本情况;

  3.参评船舶最近3年或5年的全部船旗国监督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按照检查时间倒序排列);

  4.参评船舶最近3年内接受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开具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清单”和“船舶审核报告”复印件(按照审核时间倒序排列);

  5.参评船舶近3年安全管理情况说明(应包括船舶概况、营运情况、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应急演习演练、维护保养等内容);

  6.上一次获评安全诚信船舶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二)安全诚信船长申报材料。

  参加评选安全诚信船长的,由其所服务的公司或本人以每位参评船长为单位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属于公司申报的应填报《XX公司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长申报汇总表》(附件2):

  1.安全诚信船长申报表;

  2.参评船长的个人业务总结(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任职时间、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履职表现等内容);

  3.所服务主要单位(含劳务派出单位)的推荐意见(应包括技术能力、船舶管理能力和任职期间综合表现评价等内容);

  4.参评船长最近3年内任职资历及其任职期间船舶的船旗国监督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按照检查时间倒序排列);

  5.上一次获评安全诚信船长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由公司申报的材料需每页加盖公司印章并按照材料提交的顺序排列;由个人申报的材料需每页本人签字并按照材料提交的顺序排列。

  三、评审程序

  (一)受理及初评程序。

  受理参评申请时,海事管理机构应核实参评船舶或船长是否属于本机构管辖范围。对于不属于本机构登记的船舶和管辖的船长,应不予受理并及时告知。

  受理参评申请后,海事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要求,结合相关海事业务系统中船舶安全检查、事故、处罚等信息,审查参评船舶、船长是否符合条件,并在《安全诚信船舶申报表》或《安全诚信船长申报表》初评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受理的,初评意见分别由船舶监督部门和船员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二)上报程序。

  经初评符合条件的,海事管理机构上报其隶属的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安全诚信船舶申报表》或《安全诚信船长申报表》复审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填写《XX(机构名称)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舶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XX(机构名称)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长申报汇总表》(附件4),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会同申报材料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三)评审程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形成评选意见填入《安全诚信船舶申报表》或《安全诚信船长申报表》评选意见栏。经审查合格的候选船舶名称和船长姓名将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门户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颁发有效期为36个月的“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证书,并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评选活动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请各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航运公司和相关部门。

  (二)经各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的“安全诚信船舶”申报材料接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船舶处;收件人:王金楼;电话:022-58876816,18920280985。

  (三)经各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的“安全诚信船长”申报材料接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船员处;收件人:高守一;电话:022-58876825,18920280998。

  (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人:符壮志(船舶监督处),电话:010-65292876;张强(船员管理处),电话:010-65293479。

  附件:

  1.XX公司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舶申报汇总表

  2.XX公司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长申报汇总表

  3.XX(机构名称)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舶申报汇总表

  4.XX(机构名称)2024年度安全诚信船长申报汇总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3月6日

分享到:

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加载更多

飞翔船舶

关于飞翔 | 联系我们 | 新手教程 | 隐私声明 | 经营优势 | 常见问题

Copyright © 2010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备案号:ICP备11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