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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烟台海事局获悉,日前,一艘多项行为涉嫌违法的过路工程船在航经烟台辖区时被依法查处,该轮4名在船人员均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并已连续航行28小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3月26日上午,烟台海事局“大交管”中心电子巡查员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发现,一艘38米小型工程船“前进×”轮正在长山水道航行,即将进入水道东警戒区。经查,该工程船已连续航行28小时。值班人员立即与船方核对相关情况和信息,该轮对本航次的航行计划安排、在船人员情况等均表述不清、含糊其辞,值班人员初步判断该轮涉嫌违法。
烟台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立即要求该轮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检查,但该轮在收到指令后反而加速向西继续航行。发现嫌疑船舶有逃逸态势后,烟台海事局立即指派烟台长岛海事处快反单元前往现场处置。
烟台长岛海事处执法人员搭乘海巡艇迅速出动,仅用30分钟便在长山水道中部水域发现嫌疑船舶,随即迅速搭靠登轮,并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要求涉事船舶停靠至长岛码头接受调查。
经调查,根据船舶报告系统显示,“前进×”轮应有6名船员在船,但实际均未在船工作,现有的4名在船人员均未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该轮因涉嫌人员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船员涉嫌伪造海上服务资历等多项违法行为,被海事执法人员依法要求暂时不得离港,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烟台海事局通过持续推进全要素海上“大交管”建设,不断创新对各类海上异常行为感知方式,2024年以来,烟台海事局已成功处置200余起海上异常行为,对多起违法案件进行处罚。下阶段,烟台海事局将持续巩固和深化“大交管”建设成效,推动建立并完善“海上交通异常行为远程电子巡查”和“现场快反单元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各类海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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