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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交通运输部起草了《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sys616@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附件二:关于《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