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锚泊期间出现这种情况,报?还是不报?

航运动态  2024-04-01 13:06:52  来源:携船网  阅读:63

  3月26日上午,武汉青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航中,发现某危险品船干舷较低,甲板上浪,疑似存在超载的行为。

  海事执法人员随后登轮检查其检验证书和货物载运单,对航区干舷进行测量,发现并无超载的行为。

  但随着海事执法人员在移动执法系统内查看,发现该船的船长不在船上,且抵达武汉王家屋危险品锚地后并未进行进港报告。

  船上的船员说,船舶只是临时锚泊,不需要提供进出港报告。

  海事执法人员告知船员,根据《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船舶驶入锚地(停泊区)进行货物装卸、驳运、人员上下、修造、作业、物资补给等操作,应进行进港报告。

  你船船长下船,有人员上下的行为,应进行进出港报告。

  海事部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有关规定,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出港信息,船舶应当对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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