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加载更多
3月26日上午,武汉青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航中,发现某危险品船干舷较低,甲板上浪,疑似存在超载的行为。
海事执法人员随后登轮检查其检验证书和货物载运单,对航区干舷进行测量,发现并无超载的行为。
但随着海事执法人员在移动执法系统内查看,发现该船的船长不在船上,且抵达武汉王家屋危险品锚地后并未进行进港报告。
船上的船员说,船舶只是临时锚泊,不需要提供进出港报告。
海事执法人员告知船员,根据《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船舶驶入锚地(停泊区)进行货物装卸、驳运、人员上下、修造、作业、物资补给等操作,应进行进港报告。
你船船长下船,有人员上下的行为,应进行进出港报告。
海事部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有关规定,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出港信息,船舶应当对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