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福姜沙中水道位于长江张家港段上游
通航环境复杂
与南北货运、东西主运输通道叠加影响
形成碰撞、搁浅
“两类高风险”通航水域
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2021年)》
福中水道属于通过限制航道
船舶航经此航道
需严格按照规定航行
典型案例
3月7日1340时许
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新宜**”轮在福中水道
长江#53黑浮附近水域上行
该船船长99.8米
船长不足110米走福中水道上行过境
涉嫌未按照规定的航路
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此类船舶如需至福南水道作业
可选择福南水道通行
如是过境船舶
应选择福北水道通过
特别提醒
船舶在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时,应按照船舶证书如实录入船长,不得随意修改。如证书注明船长为109.**米的船舶,不得四舍五入到110米,此类船舶也不得从福中水道过境通过。
法规条款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
船舶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的具体规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2003修订本)第八条第二款
设有分道通航、船舶定线制的水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航行和避让。两船对遇或者接近对遇应当互以左舷会船。
③《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和附件4
船舶应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或航路内行驶。
船舶驶经福姜沙水道、尹公洲航段,应遵守海事管理机构颁布的单向航行控制的有关规定。
船长110米以下的上行船舶不得从福姜沙中水道过境通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