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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近日,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未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监管要求,被罚款25万元。
据了解,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目前,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斌,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港口股份与港口集团分别占比51%和49%。经营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62亿元,负债总额23.44亿元,所有者权益13.18亿元,营业收入1.21亿元,利润总额0.93亿元,净利润0.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