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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用滩地还要政府赔钱?到2023年底必须按期完成整改,该怎么办?”一年多之前,在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与区相关行政部门召开的“四长协同”(指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生态保护联席会议上,船厂侵占长江滩涂却迟迟未能腾退这个“最难啃的硬骨头”被放在台上共同讨论,寻求工作破局。如今,被占用的长江滩涂已实现清退复绿。
“四长协同”机制,是2020年崇明区检察院牵头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创建的府检生态协作工作机制。不只是坐在一起开开会,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中,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他们的身影经常一起出现在案发现场、共同研究修复方案的协调会上,以及支持起诉的法庭上……
据了解,该船厂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2020年以来该厂经过政府多次整治,清退复绿了部分违法用地,但是对违法占用滩涂7.5亩并不认账,并拿出30多年前的土地性质调查材料、租赁协议等,向政府索要3000多万元赔偿。
因为滩涂被破坏时间久远,中间建设项目部门经历了多次改革,所属行政区划也有调整,通过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该案由上海市检察院牵头联系了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共同研究案情,对土地性质形成一致意见。最终,在检察公益诉讼推动下,该船厂与当地镇政府达成自愿清退协议。2023年9月至11月,无人机记录下了船厂从清退到复绿的整个过程。
由于流域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可分割性,流域内共同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跨行政区划,也超越了单个职能部门的治理功能范围。长江大保护一盘棋下,协同合作是必然的,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与行政机关交流密切。
在长江水域马鞍山段,常常有几艘形迹可疑的船只停泊在江边河道的隐蔽处,几乎不进行正常作业――表面看似普通的船只,实际却是经过改造的吸砂泵船,是用来进行盗采江砂、储存江砂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作案工具。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批捕邹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砂一案时获取该线索,并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介入,组成联合办案组。
一开始,邹某某等人提出江砂非矿产资源,其行为未破坏长江生态的辩解。“长江河道江砂属国家矿产资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当涂县水利局提供的相关文件,为办案提供了有力证据。针对长江河床受损、行洪安全、航行安全及生态环境损害等问题,雨山区检察院邀请水利局专业人员参与办案,提供指导,并同赴案发现场通过无人机等专业技术进行实地勘查评估,研究修复方案。“我们全力支持检察院办理案件,协助开展案发现场勘查,并发挥专业优势,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当涂县水利局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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