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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晚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港,601018.SH)发布公告称,拟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或“合资公司”),主要运营港区新能源开发、电力建设与运维、充换电、电力交易等业务。
据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宁波港认缴1.02亿元,持有51%股权,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认缴9800万元,持有49%股权。
宁波港表示,智慧能源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统筹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新能源建设步伐,在港口风光氢储综合能源、新能源集卡推广应用、提高岸电覆盖率等方面开展示范应用,加速推进宁波舟山港绿色低碳港口建设;有利于改变公司电力能源运营碎片化、缺乏系统规划的现状,实现电力能源的实时监控、管理和调度,提高电力能源管理专业化、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