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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池电动汽车(BEV)征收的临时关税水平。
欧盟委员会对三家抽样中国汽车生产商征收的关税分别为:比亚迪17.4%,吉利20%,上汽集团38.1%。
中国其他参与调查但尚未抽样的电池电动汽车生产商将被征收21%的加权平均税,
中国所有其他未配合调查的电动汽车生产商将被征收38.1%的剩余关税。
欧盟委员会称,如果与中方的讨论不能得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些临时关税将从2024年7月4日起引入。
公告称,欧盟委员会初步得出结论,中国的纯电动汽车(BEV)价值链受益于不公平补贴,这对欧盟BEV生产商构成了经济损害威胁。
调查还审查了这些措施对欧盟BEV进口商、用户和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12日,商务部发言人就欧盟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初裁披露答记者问。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6月12日,欧委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欧方罔顾事实和世贸组织规则,无视中方多次强烈反对,不顾多个欧盟成员国政府、产业界的呼吁和劝阻,一意孤行,中方对此高度关切、强烈不满,中国产业界对此深感失望、坚决反对。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磊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辆汽车征收20%以上的税,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影响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