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个多月 成功化解涉船员劳资纠纷

航运动态  2024-07-05 13:19:45  来源:南海网  阅读:37

  记者从琼海市人民法院博鳌法庭获悉,该法庭通过“法院+中心”联合调解模式,历时一个多月成功化解一宗涉船员劳资纠纷案件。

  阎某原为北京人士,在海南落户后,他看中了潭门渔港优越的地理环境和海洋资源,为了开展远海捕捞作业,他筹资300多万元打造了一艘27米长渔船,雇佣26名当地渔民,并预支了20多万元船员工资。该船到远洋捕捞的渔获质量好,受到北上广等高端客户欢迎,其海上捕捞事业风生水起。

  今年2月,阎某来到海事法院反映,称有6名渔民在其已经预付劳务费到情况下,没有上船履行合同,影响其到远海捕捞作业,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要求6名渔民返还其预付劳务费。

  该案在立案前,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法官发现被告均为本地渔民,认为双方可以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引导阎某同意选择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系列案委派潭门镇海事司法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海事法官在深入调查中发现,6名渔民违约的情况各有不同,有的是因为其他船出的价高、有的是因熟人相托、有的是因为家庭困难急需钱财。海事法院针对不同的违约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调解方案,对于渔民家庭困难,则分批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对因价高违约,则要求其一次性还款。

  调解期间,时值出海捕渔旺季,6名渔民均跟随他船出海作业。法院导调员及中心调解员充分利用渔民出海与归港的空隙,耐心有序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终,该案自2024年3月21日委派调解后,历时一个多月全部成功化解,并在法院的见证下依次完成调解协议签署及当场给付部分劳务款,同时法院及时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分享到:

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加载更多

飞翔船舶

关于飞翔 | 联系我们 | 新手教程 | 隐私声明 | 经营优势 | 常见问题

Copyright © 2010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备案号:ICP备11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