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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披露,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华重工)于 2024 年 8 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该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于终止原因,该公司表示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在内的因素所下决定。
振华重工表示,“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前报道,2023年5月,振华重工发布公告,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中交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50亿元,用于实施船舶购置、门机总装线、智能制造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将有效提升船舶运力、整机总装效率、车间制造产能、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及管理活动信息化水平,夯实各业务线的综合协同服务能力,保障订单履约能力。
当年8月,其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此次定增方案。
其中船舶购置项目总投资19亿元,募集资金投入15.7亿元。拟购置置五艘特种工程船舶,包括三艘新船、两艘二手船(并加以改造),计划于2027年底前全部完成船舶交付及旧船改造。新船包括一艘三万吨甲板运输船,计划2024年底交付,总投资3.5亿元;一艘两千吨浮吊船,计划2025年交付,总投资3.5亿元;一艘五万吨甲板运输船,预计2025年底交付,总投资3亿元。二手船及改造船舶包括一艘五万吨半潜运输船,预计2026 年年底前投用,总投资3亿元;一艘五万吨甲板运输船,预计2027年年底交付,总投资3亿元。
资料显示,振华重工是重型装备制造行业企业。近年来,该公司在巩固港口机械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积极开拓包括海工、钢结构、系统总承包、电气、船运、一体化服务及投资等多种类型业务。目前该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设计、建造、安装和承包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海上重型装备、工程机械、工程船舶和大型金属结构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及自产起重机租赁等。
此次终止的定增发行对象包括中交集团,此外还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包括中交集团在内,此次定增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