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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阴海事局接报称辖区某码头有人向靠泊海船“安XX”轮收取油污水接收费用(海船油污水未纳入“124”免费接收范围)并开具单证,承诺第二天安排接收船接收油污水,最终却没有来接收。
江阴海事局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该码头及合作的污染接收第三方单位核对情况,经现场查看接收单证、调取码头监控等,初步确认该情形为有人冒充污染物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开具虚假接收证明,骗取海船污染物接收费用。
虚假接收证明
随后江阴海事局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部门,并配合公安部门蹲点设伏,通过码头靠泊船以需要接收油污水名义将嫌疑人引蛇出洞,在嫌疑人再次到码头作案时一举将其查获。
经询问,该嫌疑人张某(化名)私刻虚假接收证明印章,到码头骗取海船油污水接收费用,每次收取400-800元,被查获前张某已作案多次,非法所得约5000元。最终,公安部门根据张某违法情节及悔罪退赔情况,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防范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接收作业监管,维护污染物接收作业秩序,江阴海事局为辖区11家备案污染物接收单位统一制作污染物接收专用工作证。
江阴海事局要求辖区污染物接收单位“亮证接收”,推动作业双方人员互认,便于码头及船舶对接收作业进行监督,保障作业船舶合法权益。
工作证展示
海事提醒
1
长江内河船舶垃圾及生活污水接收全免费,靠港船舶可由拟靠码头安排接收,公共水域有接收需求的船舶可通过“海事通APP”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模块预约接收。
2
海船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污染物未纳入免费接收范围,污染物接收由码头或接收单位现场开具单证、现场接收,请勿轻信先收费、事后再接收等承诺。
3
请各码头及船舶注意核验污染物接收工作人员身份,如出现虚假接收、变相拒收、违规收费等问题,可向江阴海事局危防处反映,电话:0510-806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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