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网友评论
- 全部评论
近期,广州海事法院与大连海警局联动,成功执结了十三宗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13名船员讨回40万元工资,有效解决了劳动者的烦“薪”事。
“东成9”轮由汕头某船务公司光船租赁给张某、王某,13名船员被拖欠的工资款虽然对“东成9”轮享有船舶优先权,但张某、王某因涉嫌走私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东成9”轮涉嫌作为犯罪工具使用而被刑事扣押,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推进案件执行,执行人员专程前往大连海警局沟通船舶处置事宜,经充分沟通协调后,实际登记办理了扣押手续。然而汕头某船务公司因船舶已被刑事扣押,且船舶优先权对船不对人,该公司继续怠于处理船舶民事纠纷。
执行人员多次沟通,向汕头某船务公司阐明法院将尽快推进评估、检验工作,届时将产生相应费用,最终该公司知晓利害关系后,先行筹措支付了一部分拖欠的船员工资款,并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待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剩余工作,13名船员也同意该和解方案。
因船舶扣押期限较长,长期缺乏维护,船舶已无法正常使用。汕头某船务公司认为,系船员举报光船租赁人涉嫌走私这一行为导致船舶被扣押,为此该公司拒绝筹措支付剩余拖欠的船员工资款。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汕头某船务公司筹措并支付了剩余工资款40万元,13名船员的工资全部执行到位,“东成9”轮在维修后恢复了正常营运,此次案件执行实现了各方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