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服务资历上船?别天真了!

航运动态  2024-09-26 08:46:11  来源:江苏海事发布  阅读:21

  近日

  一名年过七旬的内河船员

  向镇江海事局申请

  重新签发船员证书时

  被发现存在

  船员服务资历造假行为

  具体情况

  该船员在向海事部门申请

  船长适任证书重新签发时

  声称自2021年3月起至今

  一直在“利**”轮上任职

  而镇江海事局在

  内河船员资历审核时

  通过信息化平台

  发现“利**”轮已于

  2021年6月注销

  该船员提交的服务资历证明

  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经过进一步核实了解

  该船员最终承认其存在

  船员服务资历造假行为

  随后海事部门依法

  对其采取处理措施

  法律链接

  01

  内河船舶船员资历造假后果

  情况一:使用虚假资历申请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六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的,发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适任证书》,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类别、职务资格相同的《适任证书》。

  情况二:使用虚假资历取得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吊销有关证件,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船员适任证书被吊销的,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船员适任证书。

  02

  海船船员资历造假后果

  情况一:使用虚假资历申请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五十五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适任证书,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等级、职务资格、航区相同的适任证书。

  情况二:使用虚假资历取得证书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撤销有关许可,没收船员适任证书,对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吊销有关证件,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船员适任证书被吊销的,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船员适任证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伪造船舶服务资历,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船员证书的,对责任船员记8分。

  海事提醒

  申请取得船员适任证书

  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抱着偷懒、侥幸心理

  采取欺骗手段申请获得

  一经查实将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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