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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的报道显示,台湾省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于今年9月12日在海上发现有油桶漂流,经过研判为一艘巴拿马籍货轮「JM-ARIES」号所为。
台湾省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于10月17日依照海洋污染防治法裁处这艘巴拿马籍货轮「 JM-ARIES」号新台币30万元(约合人民币6.6万元)罚金。
据悉,台湾省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第八海巡队于2024年9月12日晚间7时16分在海上发现有油桶漂流,经过调查研判为巴拿马籍货轮「JM-ARIES」号所为。
海巡人员依法登检该艘船只,船员在调查中承认于澎湖七美海域(座标:北纬23.06°、东经119.10°)弃置油桶。
台湾省海保署说明,本案已明显违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0条第1项规定:「船舶之废(污)水、油、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质,除依规定得排泄于海洋者外,应留存船上、排泄于岸上收受设施,并依废弃物清理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清除、处理。」
依同法第52条规定对船东裁处新台币30万元(约合人民币6.6万元)的罚金。
台湾省海保署进一步表示,期望透过有效执法以达到阻止船舶违法污染行为之效果,持续努力提升各界对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视性,呼吁切莫以身试法,共同保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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