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假资历 罚款!吊销!通报!

航运动态  2024-11-11 08:51:30  来源:扬州海事  阅读:19

  典型案例

  近日,扬州海事局收到有关问题线索,称船员杨某存在利用虚假资历换取适任证书的违法行为,通过比对船舶航次报告信息、任解职信息以及服务簿上签注的任解职日期和地点,调取航运公司及当事船长的证人证言等,最终确认杨某的实习机工服务资历为假资历,本人实际并未在船任职。

  被查后,杨某承认系通过中介机构利用虚假资历骗取适任证书。扬州海事局依法对杨某作出罚款并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行政处罚,并按规定进行通报约谈。

  “双共”进行时

  今年以来,扬州海事局扎实推进双共行动,查处多起使用虚假资历换发适任证书的违法行为。

  案件处置过程中,与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建立紧密合作、调取证据;与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信息共享,全力维护船员权益;将收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和反馈,跨区域联合打击船员伪造资历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航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履行好船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撤销有关许可,没收船员适任证书,对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吊销有关证件,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三条

  船员适任证书被吊销的,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船员适任证书。

  海事提醒

  船员服务资历是船员积累实践经验、提升业务技能的必要途径,足够的任职资历和良好的任职表现是船员取得适任证书的必要条件,切不可弄虚作假。

  海事部门呼吁广大船员通过正规渠道积累资历、参加培训和考试,以合法方式换取适任证书。海事部门将持续加大船员服务资历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虚假资历换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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