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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媒的报道称,当地时间11月17日上午,日本山口县下松市笠户湾两艘船只发生相撞事故,一艘船只上的4人落水。
截至目前,落水的四人已全部被找到。
但据日本海上保安厅称,最后被找到的一名落水男子处于心脏骤停的状态,另外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昏迷不醒,情况危急,还有一名男子神智清醒,并无大碍。
据日本广播协会(NHK)的报道,当地时间11月17日早晨,日本山口县濑户内海海域的笠户湾发生两船相撞事故,其中一艘船上的4人被甩入海中。
据德山海岸警卫队称,当地时间11月17日凌晨5时45分左右,在下松市笠户湾航行的拖船“住吉丸38”号船长报告称,该船与另一艘船只“发生碰撞事故”。
此次事故中的一艘船上有四人被抛入海中,其中三人获救,但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昏迷不醒,情况危急,一名男子神智清醒。
此外,搜寻失踪男子的工作仍在继续。但据日本海上保安厅称,他于上午9点45分左右在海上被发现,当时处于心脏骤停的状态。
日本海上保安厅等有关当局正在调查当时两船相撞的详细情况。
据下关地方气象台称,事故发生前后海域没有大雾或强风等警报,但日出前似乎是处于多云的天气,海上能见度不高。
船只在能见度低的状况下航行,应注意以下几点:
1、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司雾航记录,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雾航采取的各项措施。
3、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4、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5、注意守听VHF和加强了望按规定施放雾号,通知机舱备车,不论白天、夜间必须开启航行灯,同时应毫不迟疑地报告船长。
6、能见度严重不良时,船长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坚持在驾驶台值守。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改为手操舵控制船舶,并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了望,勤测船位。
7、必要时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保持守听VHF16频道或其他指定的VHF频道。必要时在VHF16频道发布本船雾航警报。
航运在线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