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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球五大拆船国之一――土耳其已批准国际海事组织(IMO)《香港公约》一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
2009年,关于船舶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的香港国际公约涵盖了船舶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以及船舶拆船的准备工作,以促进安全和无害环境的拆船,同时不影响船舶安全和运营效率。
根据《香港公约》,要求拆解的船舶必须携带特定于每艘船舶的危险材料清单。船舶拆船厂需要提供“船舶拆船计划”,具体说明每艘船的拆船方式。在其批准文书中,土耳其声明,在船舶可以在其授权的拆船厂拆解之前,需要明确批准拆船计划。
土耳其驻国际海事组织大使兼常驻代表Ümit Yalçın先生于1月31日(昨天)会见了IMO秘书长林基泽(Kitack Lim),以便将公约批准书交存。
土耳其成为第七个香港公约缔约国国家。 《香港公约》生效需至少代表全球商船总吨位40%的15个国家的支持,该条约将在15个国家批准后的24个月生效,总合最大年拆船量不低于其总合吨位3%。
七个缔约国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20%以上,缔约国在过去十年中的年度船舶拆船总量为1,652,961 GT,包含比利时、刚果 、丹麦、法国、挪威、巴拿马和土耳其。
全球排名前五位的船舶拆船国家,按吨位计算,占所有船舶拆船量的90%以上,分别为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和土耳其。
国际海事组织正在孟加拉国实施一个项目(SENSREC项目第二阶段),将继续支持孟加拉国遵守国际要求,并指导孟加拉国加入IMO船舶拆收条约即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所谓香港公约)。着重建设项目将孟加拉国内部建立能力,用以制定和实施有关加入香港公约的法律、政策和体制路线图。该项目也会按照香港公约要求,为各种利益相关者提供针对性试点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和治理体系,并为各种利益相关者和劳动力提供有关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