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船舶通关一体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国内港口  2019-11-29 08:50:21  来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阅读:185

  浙江自贸区率先启动改革创新,在国家、省口岸办指导下,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会同宁波口岸办,联合两地口岸监管部门全力推动宁波舟山港船舶通关一体化。

 

  

 

  11月27日下午,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一名业务员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最新上线的船舶转港数据复用功能,直接调用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申报的上一港船舶出港数据,仅用5分钟就完成了一艘由宁波大榭前来舟山马峙锚地进行保税油加注的“DELTA AMAZON”油船的船舶进港手续申报。据企业人员介绍,通过该模式,这单船舶进港申报需要录入的数据项较之以前简化了2/3以上。该单业务的顺利申报,标志着浙江自贸区在全国率先试点成功了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同一艘船舶上下港代理申报数据的共享应用,进一步提升了船舶境内续驶业务口岸通关效率。

 

  

 

  今年以来,浙江自贸区在率先试点并全面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运输工具(船舶)“一单多报”,成为全国首个船舶进出境通关无纸化口岸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优化国际航行船舶境内续驶进出港口岸监管流程,探索船舶口岸监管“三互”改革创新,持续打造“舟山样板”。

 

  前期已经联合张家港口岸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为“单一窗口”标准版的功能完善积累了经验。9月25日,国家口岸办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成联合调研组专程来舟山口岸开展运输工具(船舶)口岸监管“三互”改革创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会议明确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积极改革创新并发挥示范效应。根据会议精神,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积极协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进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功能完善,并会同宁波市口岸办联合两地口岸监管部门全力推动取得成效。

 

  下一步,为践行甬舟一体化及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浙江自贸区将继续探索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单一窗口”应用功能,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流程,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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