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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航运部政府秘书戈帕尔・克里希纳(Gopal Krishna)和印度航运总干事阿米塔布・库马尔(Amitabh Kumar)向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Kitack Lim交存了该条约的加入书。
印度是世界上五个主要的拆船国家之一,目前已加入IMO香港公约,该公约将为安全和环保的拆船制定全球化标准。
印度的加入使公约生效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现在已加入了公约所需的15个国家,印度的拆船量极大地促进了公约所需的拆解能力。
《香港公约》 涵盖了船舶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以确保船舶在生命周期结束时可以安全、环保地回收。它还讨论了在不损害船舶安全性或运营效率的前提下,如何为船舶的最终航行做好准备。
根据《香港公约》,要求循环再造的船舶在船上载有所有有害物质的清单。要求拆船厂提供“拆船计划”,根据其特殊特性和有害物质的清单,详细说明如何对每艘船进行拆船。
印度政府运输部秘书戈帕尔・克里希纳(Gopal Krishna)和印度航运部总干事阿米塔布・库马尔(Amitabh Kumar)于11月28日在国际海事组织大会第31 届会议上向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基特里克・林提交了加入该条约的文书。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姆敦促其他国家,特别是那些拆船量大的国家,尽快加入该条约。利姆说:“船舶寿命终止时发生的事情是一个重要的全球性问题,对安全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我敦促所有尚未批准这一重要公约的国家批准该公约,以便使其生效并为这一至关重要的行业提供一致的全球监管制度。”
该条约将在满足三个单独的标准后的24个月内生效。它必须得到15个国家的支持,但这些国家必须代表世界商船总吨位的40%,并且合计的最大年度船舶回收量(在过去10年内)不少于其总吨位的3%。
世界排名前五位的拆船国中,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和土耳其占总拆船量的98%以上(按总吨位计)。
目前缔约国为:比利时,刚果,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加纳,印度,日本,马耳他,荷兰,挪威,巴拿马,塞尔维亚和土耳其。它们仅占世界商船运输量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