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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内河货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人管住,货畅通”的原则,2月8日12时起,浙江省对所有经由省际入浙的内河货船船上人员实施防疫检查。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7日印发上述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湖北籍内河货船、始发港为湖北港口的内河货船、近14日内有湖北籍或到访过湖北的船员新上船任职的内河货船以及有举报线索或其他与疫情相关的内河货船等四类船舶的船上人员为重点检查对象。
据介绍,浙江省将在7处内河省际入口,由卫生健康、公安、交通港航(地方海事)等部门联合设立检查站点,并按照“一点一方案”,定人定岗定责,实行24小时勤务。其中,上海入浙方向2处,分别位于嘉善红旗塘(杭申线)、平湖新棣(杭平申线);江苏入浙方向5处,包括嘉兴思古桥(京杭运河)、嘉兴王江泾(乍嘉苏线)、湖州南浔(长湖申线)、湖州太湖(杭湖锡线)、长兴洪桥(杨家浦支线)。
有关部门提醒入浙船舶注意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令,有序接受检查。检查流程具体包括船员信息登记、始发港目的港等的船舶信息登记,并对船上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上述检查经评估后,须留观的船舶,将前往指定停泊区,其船上病员送诊,其他人员送往集中医学观察点;而无须留观的船舶将予以放行。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明确,各地对放行后的船舶不得限制航行、停泊、作业,不得重复检查。
上述防疫措施结束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
疫情防控,水路进出不能忽视。
2月5日,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与水路运输保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江将加强内河货船省际入浙防疫检查管控,在嘉善红旗塘(杭申线)、平湖新埭(杭平申线)、嘉兴思古桥(京杭运河)、嘉兴王江泾(乍嘉苏线)、湖州南浔(长湖申线)、湖州太湖(杭湖锡钱)、长兴洪桥(杨家浦支线)设立省际入浙防疫检查站点。
24小时驻点对省外入浙的内河货船船上人员采取核查身份信息、测量体温等防疫检查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始发港为湖北港口的内河货船、近十四日内新上船任职船员中有湖北籍或到访过湖北的内河货船,不在水上公共服务区靠泊;此类船舶在码头停泊作业期间,严格落实船员不上岸。
港航部门将与公安、直属海事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水路运输保障。
保障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船舶优先通行,重点保障电煤、油品、液化石油气、粮食、矿石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对电煤、油品、粮食等应急重点物资运输内河船舶,采取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优先过闸等措施确保运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