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洋垃圾”1423.8吨!货物申报品名为“扇贝壳”

航运动态  2021-03-16 14:46:28  来源:北晚新视觉  阅读:191

  近日,大连海关所属大连港湾海关查获“洋垃圾”1423.8吨。

  该批申报品名为“扇贝壳”的货物使用编织袋分装,海关关员在现场查检时发现,货物散发异味,普遍存在壳体破碎、沾染泥污的现象,并附着不明虫体及杂物,随即取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前,此案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经鉴定,该批货物是扇贝脱壳取肉后产生的副产物,外观特征脏污,判断货物在境外并未针对清污进行专业处理,依据固体废物定义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海关提醒,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进口货物合法合规。

  大连港湾海关驻和尚岛办事处副主任陶坤表示:“下一步我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海关部署的监管要求,严格依法按照要求,坚决将洋垃圾拒之国门之外。”

  对此,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表示:

  1、走私(非涉税类)是指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货物输入关境内的行为,如通过非设关地输入(称绕关走私)、伪报品名、夹藏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本案企业申报的名称“扇贝壳”与实际货物相符,故没有逃避海关监管。

  2、本案系因货物质量问题而被鉴别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企业没有走私的故意,故应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后续的处理:一是退运;二是面临海关行政处罚。企业可以通过行政争议渠道(听证、复议等)来解决此案。

  3、即使是行政案件,仍然会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因为目前我国海关的行政处罚调查仍然有缉私部门负责。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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