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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某业内网站的信息,看来运河当局会采取惯用的手法来达到索赔,但可以预见,当局是在做梦,可能最后结果,他们会陷入失望。
很多海事法律界的朋友说我:“航海驾驶只懂开船,法律你不懂!还是要靠我们法律律师”!
我预先估计的索赔方式基本走向已经明了!我还是坚持自己先前的观点,国内所谓专家们都以“深奥”的法律来做复杂的赔偿分析,但都不切实际。
我预计是将复杂的赔偿简单化了。船舶属于“责任有限公司”,或许就属于单船公司,即便申诉方把赔偿说成天价,可供索赔总额就这些,但最后肯定白忙一场,获取的索赔最高就是船舶所有保险金额,船东最后大不了把船折价出卖来支付赔偿,然后一摊手:“我没钱了”!
此刻,运河当局的损招就是扣船扣货,但船东宣布“共同海损”,拉进货主垫背,善意地说我再让货主承担一部分赔偿。
专家们说什么这赔偿那赔偿。我说走程序可以,但都是徒劳!律师们就是想“趁火打劫”,抓住机会赚一笔律师费!
运河当局也把事情想的太丰满了,到头来就是骨感!失望。单船船东宣布破产,什么都完了,连上帝都没办法解决人类的经济争端!
最好方式,运河当局要好好管教自己的引航员,要求他们不要一上船就跟船长讨价还价,而置船舶安全不顾!他们因索要的东西出事对国家的损失,除了经济还有国家的尊严!
最后,我告诉船长一定要留下黑匣子的原始数据,这是拯救你和海员的最后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