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全球市场份额不足5%!怎么办?

拆船市场  2021-05-11 14:10:04  来源:中国船检  阅读:325

  拆船业是实现绿色船舶产业链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拆船大国,2007年~2017年,我国拆船量占世界拆船量平均份额超过20%,2009年拆解量占全球份额的32%。不过,从2018年以来,我国拆船行业开始逐渐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2018年,中国拆船协会会员企业拆解国内外各类废船不足24.17万轻吨,同比减少八成以上,2019年、2020年的拆解量分别为15.75万轻吨、19.27万轻吨。近三年,我国船舶拆解量一直位于全球五大拆船国之末,占全球市场的份额已经不足5%。

  日前,在中国拆船协会五届八次理事会(扩大)会上,与会代表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国家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拆船业面临着严峻的市场形势,不过,我国拆船企业要坚定发展信心,多措并举,破解难局,积极拓展国内拆船市场、军退装备等领域,坚持绿色拆船,发挥自身在技术、环保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产能“走出去”,拓展国外市场。同时,与会代表还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解决拆船条块管理“碎片化”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废船市场秩序,落实船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塑拆船业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推进我国拆船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反映诉求 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强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2018年12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开始执行,该公告明确将废船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鉴于我国拆船企业以拆解进口废船为主的特点,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给我国拆船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表示,禁止固体废物的进口,契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其实,从“十三五”初期,中国拆船协会就已经意识到生态环保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积极倡导绿色拆船的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拆船行业的诉求,为法律法规修订和行业发展进言献策,尽最大努力为拆船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2020年,中国拆船协会先后向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书面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和建议》;向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修改<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及有关建议的函》;配合广东省参事室完成《粤港澳大湾区船舶产业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给予废船进口特别政策的报告》;参加全国政协调研组废钢资源调研活动,反映的进口废船政策调整变化后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谢德华介绍,中国拆船协会经过多方考察调研,提出了落实船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国船国拆”,使我国钢铁资源回归继续为我所用等建议,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理顺产业链 规范废船市场秩序

  当前,我国国内各类船舶生产运营类属于不同主管机关管理,比如,造船、修船行业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拆船行业的主管部门在先后经历了国家经济委员会、物资部、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之后,陷入了“三不管”的尴尬境地,目前仍然没有主管部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我国拆船产业规划、布局等管理体系依然没有形成,废船交易市场和拆解市场发展不规范的情况仍残存在,影响了拆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优化和稳定性。

  据了解,由于行政管理的不同隶属关系等缘故,目前我国拆船条块管理仍然存在“碎片化”的情况,除了进口废船外,渔业船舶、运输(海运、内河)船舶、海工装备、科考实验类船舶、三无(走私)船舶等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这就导致拆船协会会员难以涉足这些领域的废船拆解市场。比如,长江流域某省交通运输部门某年度发文指定的内河船舶拆解企业有40余家,而在该省辖区内有资质的中国拆船协会会员企业,竟没有一家被列入名单之中。此外,国内一些船舶主管部门指定船舶拆解企业中,绝大多数是船舶修造企业,而多数修造船企业的拆船活动“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在废船交易市场领域,目前拆解的废船多是通过拍卖市场进行交易,但是国内废船拍卖、招投标以及国有产权交易存在参与废船交易资格依法审核缺失等情况,极易导致废船流向非法回收拆解渠道等问题。有拆船企业就透露,在参与网上废船拍卖活动时,环保投入大、拆解成本高的正规拆船企业甚至比不过“拆房子”的。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拆船协会走访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以及工信部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宣讲相关拆船法律法规,反映企业诉求,杜绝废旧船舶非法改装、拆解,加强与相关协会协同推进废船的规范交易。2020年9月,中国拆船协会与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废旧船舶国有产权交易的通知》。目前,有关废船拍卖、招投标环节的交易依法规范问题,仍在论证之中。

  谢德华表示,目前来看,落实国务院“规范发展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精神、商务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发展拆船业的若干意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具体措施任重道远,我国需要将废船回收拆解与循环利用的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步解决国内废船回收拆解管理条块分割局面,建立施行拆船活动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废船流向、拆解、废物处理统一监管制度和平台,继续推进并做好废船产权、拍卖和招投标环节规范交易工作,理顺市场秩序,防止非法交易。

  坚持绿色拆船 讲好中国拆船故事

  2020年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地理试卷有一道考题涉及拆船:孟加拉国形成拆船业聚集区的主要条件,列举拆船业带来的环境问题。关于环境问题,这道考题的标准答案是,排放污染物,污染水、海滩和土壤等,损害拆解工人健康,造成恒河口生态破坏。谢德华表示,要想得分,必须回答这个标准答案,但是从我国拆船产业绿色拆船实践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拆船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减少或消除废旧船舶可能带来的安全与环保问题,同时实现船舶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只有落后的拆船方式和非法拆船活动,才是导致拆船污染环境和安全问题的根源。由此,这也凸显了当前我国拆船业面临的尴尬境地,那就是大众还普遍认为拆船业是污染十分严重的行业,这其实是对拆船行业的误读。

  谢德华介绍,近年来,我国拆船行业一直以来坚持推进开展绿色拆船的研究、推广和管理,并出台了《绿色拆船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商务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发展拆船业的若干意见》也对绿色拆船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中国拆船协会还专门成立了绿色拆船企业资格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企业开展了“拆船业中有毒有害防污漆的安全及环保无害化管理示范项目验收和行业推广实施项目”“绿色拆船企业资格评定”“绿色拆船关键标准研究”“绿色拆船通用规范行标升国标”等项目,推进绿色拆船事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拆船业为节约资源、节能减排的贡献,按国内钢铁业平均钢比和废钢单耗和五年回收拆解船舶数量初步测算,共节约325万吨精矿粉,减少850万吨原生铁矿石开采,节约100万吨标煤和550万吨水耗,减少34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谢德华表示,除了鼓励拆船企业继续坚持绿色拆船外,中国拆船协会也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媒体、行业媒体等渠道,继续进行拆船科普和绿色拆船宣传,讲好我国拆船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故事,真正在大众心中树立拆船业是绿色环保使者的形象。

  跳出拆船看拆船 重塑产业链、供应链

  虽然当前我国拆船业发展面临诸多复杂的内外环境挑战和问题,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国家的宏观环境仍然对拆船业发展有积极地推动作用,尤其是“碳中和”“碳达峰”等目标的提出,意味着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不会改变。谢德华表示,今后,我国拆船业发展要突出系统观念,从整体和联动角度出发,跳出拆船看拆船,进一步调整和重塑拆船行业的产业链、供应链。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进口废船拆解企业的绿色、环保拆解能力已经得到国际认可,在技术工艺、安全环保管理等方面具备“走出去”的能力。谢德华介绍,2018年,中国拆船协会就应邀访问了孟加拉国工业部、拆船协会,考察了孟加拉国的拆船企业,探讨了中国拆船“走出去”的可能性。今后,中国拆船协会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助力拆船企业开辟新市场、走出发展困境,继续为拆船业规范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建造的船舶90%都是出口船,中国船东拥有的悬挂外国方便旗船舶占其船舶拥有量的51%。禁止进口废船政策出台后,中资方便旗船舶不能在国内拆解。但是,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事故导致损毁或难以修复等情况,必须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理处置。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和拆船大国,谢德华建议,我国应该推动建立船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船舶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把允许中国出口的船舶和中资企业悬挂方便旗船舶的回收拆解落到实处,逐步形成造船、运营、报废过程的社会责任体系,对这些船舶的处置提供妥善的解决方案,真正实现“国船国拆”。

  谢德华还表示,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拆船行业对废船拆解的旧材料、机电设备和零部件的深加工、再利用和再制造等方面研究仍有很大的探索空间。下一步,中国拆船协会将开展废旧船舶机电设备与零部件再制造可行性调研工作,跟踪研究循环产业链发展的先进前沿,鼓励拆船企业开展废旧材料的再制造再利用,提高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020年拆船业经济运行分析

  据统计,2020年中国拆船协会会员企业共计成交各类废船272艘,约19.27万吨(约合18.97万轻吨),总成交轻吨量同比增加20.44%。成交总贸易额约3.35亿元人民币。

  从2020年拆船相关数据分析,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成交废船体量增大,中大型船占比有所增加。成交总数比2019年增加97艘,交船量增加3.27万吨。在所有成交废船中,总数大于5000轻吨的废船共11艘,占总数的8%,相比2019年的5.7%,上涨了2.3个百分点;大于10000轻吨的废船6艘,占比4.4%,而2019年则没有大于万吨的废船。二是总成交均价略有下降。年均成交价约1765元/轻吨,同比减少约6.42%;运输及特种废船成交均价为2025元/轻吨,同比减少3.39%。三是成交船型以干散货船、油船和集装箱船为主。成交以轻吨计算的运输船舶、特种船舶和走私罚没船舶共234艘,共计18.39万轻吨。其中,干散货船共20艘8.92万轻吨,占轻吨量的48.5%,所占比例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5.83%;油船9艘0.89万轻吨,占轻吨量的4.84%,所占比例与去年相比下降2.36%;集装箱船2艘0.54万轻吨,占轻吨量的2.94%,所占比例与去年相比下跌4.76%;其他船型203艘8.04万轻吨,占轻吨量的43.72%。四是一些会员企业成交的渔业船舶及租场拆解船舶等共计38艘。五是18年(含)以内船龄的船舶约占五分之一。

  由此,对“十三五”期间进行汇总统计, 2016至2020年会员企业共拆解国内外废船855艘,约318.59万轻吨,拆解轻吨量(与“十二五”期间)同比减少70.39%。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拆解总量500万轻吨的63.72%。(中国拆船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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