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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海丰船东有限公司与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有限公司此前签约的8艘集装箱船期权合同全部生效,合同总价值1.92亿美元,包括4艘价值8400万美元的1800TEU集装箱船和4艘价值1.08亿美元的2600TEU集装箱船。
公告称,这8艘造船合同中的4艘1800TEU集装箱船是海丰国际与扬子江船业于2020年8月30日签订的6+6艘同型系列船建造合同中的期权合同,其中2艘已于2020年11月30日生效,此次生效的是剩余的4艘;另外4艘2600TEU集装箱船是海丰国际与扬子江船业于2020年12月19日签订的6+4艘同型系列船建造合同中的备选订单。
据了解,上述2600TEU集装箱船采用孟加拉吉大港型宽体设计,总长185.99米,型宽35.2米,吃水深度11米;该型船拥有最新的节能直艏线型S-Bow和高效扭曲舵,属于支线箱船宽体、浅吃水,载重吨大,均箱数装载高,综合性能指标优越。该型船在燃油效率、载货效率及灵活性方面表现出色,满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第三阶段标准。
根据公告,上述8艘箱船中的第一艘将于2022年11月30日或之前交付,第二艘将于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交付,第三、第四、第五艘船将于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交付,第六、第七艘船将于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交付,第八艘将于2023年5月31日或之前交付。相关价款将根据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首付比例为10%。
公告称,海丰国际新建上述船舶将有利于扩充自有集装箱船队,以满足该公司服务需求的增长。